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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4-25  皓元医药其他公告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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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999 弄 3 号 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
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保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有效执行股东大、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出具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
议案》

为了反映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履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公司出具《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成立以来的实际经营业绩和公司 2024 年度发展战略和计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计划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利益相关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保荐机构就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保障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名赞成,0 名弃权,0名反对,9 名回避。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郑保富、高强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
对,2 名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郑保富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董事金飞敏与本议案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
对,1 名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对《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以及修改后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
公司的总股本 150,387,339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558,100.8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7.70%。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以截至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 150,387,339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60,154,93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拟增加至 210,542,274 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7 人,可申请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453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330 万股。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WANGYUAN(王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上海源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源药物”)100%股权的业绩
承诺方,业绩承诺方承诺药源药物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净利润将
分别不低于 1,500.00 万元、2,600.00 万元、3,800.00 万元,三年累计不低于7,900.00 万元。经审计,药源药物 2023 年度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同时剔除对药源药物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费用后计算)为 2,412.24 元,未实现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

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方案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年度业绩承诺期
满后,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进行计算,本期未完成业绩承诺,但本期不涉及业绩补偿。公司将督促标的公司经营团队努力改善经营情况,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定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三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均已足额到位,公司已按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实按照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35)。

保荐机构就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5 月
17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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