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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日期:2024-04-26  奥精医疗其他公告   奥精医疗: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0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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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221.825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533.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33.3334 万股的 4.000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01.6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33.3334 万股的 3.762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94.0476%;预留限制性股票 31.7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3.3334 万股的 0.238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9524%。

3、授予价格:10.26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53 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5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5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数,2023 年增长率不低于 10%;(2)2023 年 1 项三类医疗器
械产品申报国家药监局注册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数,2024 年增长率不低于 25%;(2)2023 年和 2024 年累计
2 项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申报国家药监局注册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方拥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元/股) (万股) (人) 剩余数量(万股)

首次授予 2023 年 4 月 10 日 10.26 501.6500 53 31.7500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21.8250 万股,同意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因此,本激励计
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离职,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52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任职期限要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次及预 2023 年 1 项三类医疗器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械产品申报国家药监局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注册,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2 属期已满足公司层面的
第一个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增长率不低于 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2023 10%;(2)2023 年 1 项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申

报国家药监局注册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2

第二个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增长率不低于

归属期 2024 25%;(2)2023 年和 2024 年累计 2 项三类医

疗器械产品申报国家药监局注册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 首次授予仍在职的激励
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 对象中,52 名激励对象个 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考核结果 A B C 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符合归属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
已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共计51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1.8250 万股。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21.8250 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4 月 10 日;

2、归属数量:221.8250 万股;

3、归属人数:51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0.15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可归属限 本次可归属数量
号 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 占获授限制性股
(万股) 票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崔孟龙 董事、总经理 76.0000 38.0000 50.0000%

副总经理、董

2 仇志烨 事会秘书、核 38.0000 19.0000 50.0000%
心技术人员

3 田国峰 董事、副总经 57.0000 15.0000 26.3158%


董事、副总经

4 宋天喜 理、核心技术 57.0000 20.0000 35.0877%
人员

5 王玲 财务负责人 33.2500 16.6250 50.0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40.4000 113.2000 47.0882%
(46 人)

合计(51 人) 501.6500 221.8250 44.219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5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221.8250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奥精医疗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奥精医疗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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