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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4-04-22  久祺股份其他公告   久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22.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 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16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 √

议案》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提案7.00、8.00、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至信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16楼。

联系人:雍嬿

联系电话:0571-87809605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16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16楼会议室。

(2)联系人:雍嬿 陆佳骐

(3)联系电话:0571-87809605

(4)传真:0571-87803855

(5)邮箱:yongyan@joykie.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994”,投票简称为“久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

席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提案按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或本人)对提案若无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思表决。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 √

议案》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
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股

股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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